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定于近期赴华南师范大学设点现场面向全国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开招聘河源江东新区公办学校教师20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岗位待遇
(一)招聘岗位
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20个,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
说明:岗位代码请参考《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职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职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二)岗位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财政核拨编制,执行国家、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制度。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年龄计算时间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科学历层次要求18至30周岁,研究生学历层次要求18-40周岁(即本科学历层次报考者为1992年5月15日至2005年5月15日期间出生,研究生学历层次报考者为1982年5月15日至2005年5月15日期间出生)。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2023年河源江东新区赴华南师范大学设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要求的资格条件。
2.具备招聘岗位相应学段和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按照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27日8:30-13:00。
2.报名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园西六宿舍一楼南面就业广场。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需提交的报名材料(属个人证件原件的现场审查后退回,只留复印件):
(1)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交的报名材料:
①《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A4双面打印(需粘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色相片,且按相同标准另提交1张)。
②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③盖有院校公章的学业成绩表、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和复印件且须于2023年8月10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④相应层次和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
⑤征信报告(近一个月内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
⑥无犯罪记录证明(近一个月内由公安机关出具)。
⑦其他材料(如:中共党员、学生干部、参加志愿活动等证明材料;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复印件)。
(2)往届毕业生需提交的报名材料:
①《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A4双面打印(需粘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色相片,且按相同标准另提交1张)
②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学历和学位证书、相应层次和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③截至报名时是在职的报考人员(以劳动合同日期为准)需提交本人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在编在册的报考人员需同时提供本人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落款日期为本公告发布日后的日期。
④征信报告(近一个月内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
⑤无犯罪记录证明(近一个月内由公安机关出具)。
⑥其他材料(如课题研究、论文发表、教学荣誉、学业成绩表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
5.每位报考人员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每位报考人员在本场公开招聘的全部岗位中仅可选择其中一个岗位进行现场报考,多报的取消报考资格。
6.报名资格审核。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二)考试及签约
1.初审。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条件及人岗匹配度等,从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中,择优确定面试人员,原则上按1:5比例推荐进入面试环节,符合面试资格的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的人数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2.考试形式:面试。
面试形式:试讲,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
3.面试注意事项。
(1)面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5月28日上午9:00开始面试至面试结束,面试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于上午8:30前到达指定场室报到,并进行身份验证,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地点在华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园西六宿舍一楼南面就业广场查看。
(2)面试讲课时间:10分钟左右,考生先在候考室抽面试顺序号,然后按抽取的顺序号进入备课室准备20分钟,再进入面试室讲课。
(3)面试范围:河源江东新区有关学校现行使用教材。高中学校类考生使用高二年级下册教材;初中学校类考生使用八年级下册教材;小学学校类考生使用五年级下册教材。同一岗位由1号考生在备课室现场随机抽取其中的一个课时作为该岗位试讲内容(如抽取的内容超过1个课时,则按第1个课时内容进行试讲)。
(4)成绩公布时间和方式:同一岗位所有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当日公布面试成绩。
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按照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评分成绩仍然相同的,则另外组织考核。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不予录用。
4.现场签约。
确定签约对象(经考试入围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并进行现场签约(签约对象需现场提供“三方协议”)。确定签约对象于2023年5月29日上午9:00-11:00到达报名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园西六宿舍一楼南面就业广场)进行现场签约,逾期未签约者视为放弃签约资格。签约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约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考试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并完成签约。
(三)体检
由招聘单位组织拟聘用人员到市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四)考察
根据考生的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的结果,在河源江东新区官方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聘用
招聘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由河源江东新区根据学校岗位统一进行分配,不服从分配者,取消录用资格。聘用人员需在河源江东新区教育系统服务5年(含)以上,同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聘相关岗位时,试用期满后由学校组织竞聘上岗。如学校暂时不能聘用相应中、高级岗位的,则必须服从学校的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待学校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待遇。
四、其他事项
(一)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报考人员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地址不详或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考试、体检、聘用等,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762-3133170。致电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五、本公告由河源江东新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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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江东新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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