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河源江东新区公办学校秋季开学工作需求,经研究,决定组织河源江东新区公办学校临聘教师招聘工作。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岗位待遇
(一)招聘岗位
临聘教师岗位29个,共70人。
(二)岗位待遇
高中教师,每年工资待遇6万元(含五险一金);初中及小学教师,每年工资待遇5.5万元(含五险一金)。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必须符合附件中招聘岗位要求。
2.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即报考者为1982年8月25日以后出生)。
3.报考人员需具备该报考岗位相应学段和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三)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已签署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且尚在服务期限内的毕业生;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临聘教师工作按照报名、考试、公布成绩、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8月26日上午9:00至8月29日下午5:3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统一在事业单位招录网(https://***gdhyjdeduzp2023)报名。
3.报名程序: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河源江东新区公办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临聘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事业单位招录网(https://***gdhyjdeduzp2023)报名,填写报名表,并按规定上传本人近期证件电子照片。未按规定上传照片或上传虚假照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或考试资格。同时,报考人员必须按照要求上传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学历和学位证书、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扫描件和无犯罪记录证明,征信报告扫描件。
4.资格初审
河源江东新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事务局将对报考者资格进行初审。请报考者务必认真、准确、准时在事业单位招录网(https://***gdhyjdeduzp2023)填报相关资料。
5.其他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的取消报考资格。
(2)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考试
1.考试形式:试讲。
2.考试注意事项
(1)试讲时间:2023年8月30日上午,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报考者务必保持手机畅通。
(2)试讲时间约10分钟,考生先在候考室抽取面试顺序号,然后按抽取顺序号进入备课室准备20分钟,再进入面试室试讲。
(3)试讲范围:河源江东新区公立学校现行使用的教材版本。同一岗位由1号考生在备课室现场随机抽取一个课时作为该岗位试讲内容。
3.成绩公布时间和方式
当日公布考试成绩。同一岗位考生试讲成绩相同,按照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录用。
(三)体检
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由招聘学校组织考生到市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学校可根据实际需要按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四)聘用
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结果同时报河源江东新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事务局、发展财政局备案。
四、其他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表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必须真实准确,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号码不正确、信号不畅通,导致未能及时接收到招聘工作有关的电话通知而耽误考试、体检、聘用等,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二)咨询电话及咨询时间
1.咨询电话:河源江东新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0762-3133170;河源江东新区社会事务局0762-3133036。
2.咨询时间:工作日的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
(三)本公告由河源江东新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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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江东新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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